建设网站品牌的六字法则
品牌是极有效率的推广手段。品牌形象有极大的经济价值,它能吸引风险投资者的兴趣。对投资人而言,可信度是投资决策的关键。早在五年前,面对迅速增加的而且同样拥有强大技术的竞争对手,刚成立不久的雅虎公司就已确定,未来决定公司长远发展的关键应是公司的品牌和内容,而不是技术和速度。着在1995年被认为是及其荒谬的事。但是今天,雅虎已成为全球最著名的在线品牌之一。这说明,品牌可以说是网站经营和市场营销的至高境界。
在网站经营上,有所谓的“RABBIT”的六字法则。它们分别代表:
Remind Audience(提醒受众造访):如采用电子邮件、刊登网上广告、利用传统媒体等。
Attractive Incentive(制造浏览动机):主要采用“填问卷、送大奖”之类的初小活动。
Befriend Users(尊重网络用户):主要集中在对用户隐私权的尊重,以及是否借着检查制度(Censorship)而侵用户的言论自由。
Brand Building(建立品牌):网络上的网站多如天上繁星,因此,网站的品牌营销非常重要。
Informative Information(提供有益信息):促销活动固然不可缺少,但最关键的还是做好内容,吸引网友主动访问。
Tailor-made Content(量身制定内容):掌握目标群体的特性,设法替他们量身定制相关的信息内容。
从上可看出,品牌并非网站经营和网站推广的全部,但其所有举措都影响到网站的品牌形象。因此,品牌是一个综合性的复杂概念。